浙江雙箭橡膠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浙江雙箭橡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雙箭橡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2014年7月2日在公司辦公樓七樓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的通知于2014年6月26日以專人送達、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了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會議應到董事11人,實到董事11人。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沈耿亮先生主持,監事會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的通知、召開以及參會的董事人數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以 11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中關于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針對公司實際情況經逐項認真自查,認為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規定,具備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資格和條件。
(二)逐項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
本次非公開發行對象為浙江雙井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雙井投資”)和泰達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達宏利”),其中,雙井投資的股東為沈耿亮(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沈凱菲(沈耿亮與公司副總經理虞炳英之女、公司副董事長)及陳柏松(公司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關聯交易,關聯董事沈耿亮先生、沈凱菲女士回避表決,本議案由9名非關聯董事進行表決。
公司董事逐項表決通過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 元。
表決結果:9票贊成, 0票反對, 0票棄權
2、發行方式及時間
本次發行采用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后六個月內選擇適當時機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
表決結果:9票贊成, 0票反對, 0票棄權
3、發行對象
本次非公開發行對象為雙井投資和泰達宏利。
表決結果:9票贊成, 0票反對, 0票棄權
4、發行數量及發行規模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為6,000萬股,其中公司實際控制人關聯方雙井投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為3,000萬股,泰達宏利公司認購3,000萬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數量將根據本次募集資金總額與除權除息后的發行底價作相應調整。
表決結果:9票贊成, 0票反對, 0票棄權
5、發行價格與定價原則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日(2014年7月4日)。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價格為9.51元/股,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90%(注: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的,將對發行價格進行除權除息處理。
表決結果:9票贊成, 0票反對, 0票棄權
本次非公開發行投資者認購的股票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表決結果:9票贊成, 0票反對, 0票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