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將嚴查單方面斷貸金融機構
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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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山東省政府出臺《關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山東將嚴肅查處單方面采取抽貸、斷貸、停貸...
近日,山東省政府出臺《關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山東將嚴肅查處單方面采取抽貸、斷貸、停貸措施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以貸轉存、存貸掛鉤、借貸搭售、轉嫁成本等,變相提高利率、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
《意見》明確提出,山東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大額授信聯合管理機制。貸款余額5億元以上,且債權銀行3家以上的客戶,以及界定額度以下的風險客戶,要全部組建債權人委員會,實行分類管理。
對違反債權人委員會決議,單方面采取抽貸、斷貸、停貸措施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和銀行業協會可給予同業譴責或同業制裁,造成惡劣影響或重大風險的,各地市可會同有關部門,探索建立特別名單制度。同時,對“5+4”(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煉油、輪胎、煤炭、化工)等傳統行業的優質企業,特別是技術升級改造項目,要及時給予有力支持。
對傳統行業中有訂單、有品牌、有效益、暫時出現流動性緊張的企業,要有針對性地運用收回再貸、續貸展期、資產置換等手段,幫助企業化解危機。此外,金融機構加大企業融資成本的行為,將會受到查處。
《意見》要求,山東省境內的金融機構要深入落實《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各地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認真查核收費項目及價格,列出清單在營業場所公布,并鼓勵在公眾信息網公布。
加強對企業融資過程中擔保、評估、登記、審計、保險等中介機構和有關部門收費行為的監督,取消貸款融資服務中的一切不合規收費。對以貸轉存、存貸掛鉤、借貸搭售、轉嫁成本等變相提高利率、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予以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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