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宇橡塑:關于收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給予本公司的監管意見函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6-031
證券代碼:834417
證券簡稱:環宇橡塑
主辦券商:國泰君安
天津市環宇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收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給予本公司的監管意見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天津市環宇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環宇橡塑”或“公司”)于2016年8月8日收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出具的《關于對天津市環宇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采取出具警示函、約見談話的自律監管措施的決定》(股轉系統發[2016]227號)的監管措施決定書(簡稱“決定書”),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 情況說明
公司在申請掛牌過程中存在以下重大訴訟未披露的違規行為:
環宇橡塑于2014年5月20日與天津市黑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黑子食品”)為天津市精通無縫鋼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通鋼管”)的2000萬元銀行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因精通鋼管逾期未償還銀行貸款,債權人向法院起訴,2015年5月26日法院作出判決,環宇橡塑、精通鋼管、黑子食品承擔部分還款責任。環宇橡塑未能在公司申報材料中對該訴訟進行披露。
環宇橡塑及董事長張永山、董事會秘書張愛紅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第1.5條,《全國
公告編號:2016-031
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信息披露細則(試行)》第四條的規定。
對于重大訴訟未披露的行為,時任董事長張永山、董事會秘書張愛紅未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負有責任。
二、 對公司采取的監管措施
對天津市環宇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給予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對張永山、張愛紅給予約見談話的監管措施。
要求天津市環宇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永山、信息披露負責人張愛紅于2016年8月8日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接受談話并提交書面承諾。
三、 公司說明及整改計劃
(一)公司全面接受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出具的決定書并認真學習。
(二)公司將嚴格對照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內容,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加強信息披露意識,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三)公司誠懇地向廣大投資者致歉。公司將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做好公司規范運作工作。逐步完善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并強化執行力度,定期進行證券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杜絕各種違規行為的發生,確保公司規范運作,維護公司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特此公告
天津市環宇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