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橡膠廠遭舉報 矢口否認排污水


近日,海南省萬寧市北大鎮村民反映,一家名叫萬寧祿馬農聯的橡膠加工廠,不斷地往水渠里排放污水,途經此處的行人,遠遠地就能聞到一股惡臭。根據當地村民的指引,媒體驅車來到排污水的位置,在水渠里果然有一根口徑為20公分左右的管道,正在排污水,味道更是嗆鼻難聞。
這個排污口沒有做任何提示,在草叢的遮擋下,隱藏在水渠中,若無人指點,很難察覺。為了弄清真相,媒體到萬寧祿馬農聯橡膠加工廠進行核實。橡膠廠員工:“可能你還沒有聞習慣”
走進該橡膠加工廠膠廠作業區,夾雜著氨水味道的橡膠臭味撲面而來,幾名工人正在繁忙地加工制膠,地上散落著發臭的膠水凝固體。
據了解,這是一家始建于1989年的橡膠加工廠,建廠時申報的占地面積3300平方米,一名膠廠女工人表示,現在的老板是從2009年轉手過來經營的,目前,該廠主要生產濃縮膠,約有40名員工。
她介紹說:“一般收購30來噸膠水,能生產18噸濃縮膠,聞到的氨水味,是用于橡膠保鮮的氨水。”她同時證實,水渠處的排水管確定是他們膠廠的,至于具體情況她表示不清楚,要等廠長過來再說。
提及橡膠廠里臭氣熏天,她表示,“可能你還沒有聞習慣”。隨后,一名叫王賓的廠長趕過來,據他介紹,該廠1989年已獲得環評手續,改造后沒有收到環保部門要求重新做環評手續的通知。
王賓稱,該廠只有排水管那一處污水排放點,排放的水已經過處理。對有村民反映橡膠廠偷排污水問題,王賓予以否認,“我們排放的水是排到灌溉的水渠里,村民一直以來也沒有意見。”
萬寧環保局:27年前橡膠廠取得環評手續
萬寧市生態環境保護局在得知此廠排污水一事后,工作人員表示,這家工廠確實持有環評手續,“他是1989年4月20日辦的環評手續,如果沒有在原來基礎上擴建的話這手續是‘終身有效’的。”
據當地知情人透露,事實上,該橡膠廠歷經多年幾經易主,升級改造變遷,生產設備橡膠離心機從10臺擴大到15臺左右,按理應重新辦理環評手續。萬寧市生態環境保護局一工作人員稱:“他不辦是他的事,應該主動過來重新報批。”隨后經確認,該局到目前為止沒有收到任何報批的申請。
據悉,這家工廠在今年5月18日,順利獲得萬寧市生態環境保護局頒發的“排放污染物許可證”。據萬寧市環境監測站相關負責人介紹,環評手續跟變更老板沒有關系,即使橡膠廠換了老板,仍可照用。但如果排污量等有重大改變,才需要重新辦環評手續。
據了解,整個萬寧轄區,平時涉及企業排污執法的查處與監管工作均由萬寧市生態環境監察大隊按季度或按月進行嚴格檢查。
盡管萬寧市早在去年11月3日已同意設立隸屬于環保局的萬寧市生態環境監察大隊,但時至今日, 萬寧市生態環境監察大隊未有大隊長、副大隊長就位,這也就意味著,目前,這支執法隊伍群龍無首。
這一空崗的情況得到萬寧市環保局局長蔡吉林的證實,他表示,雖然市里沒有任命到位,但局里已有人兼管該項工作。蔡吉林同時表示,將派人進行認真調查了解。
省環境監測中心站:若出現變更需重新做環評
據隸屬于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的海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有關負責人介紹,環評手續對企業來說,相當于一個準入門檻,企業進入了這個門檻,并不意味著可以高枕無憂,生產排污等方面仍將受到環保部門的嚴格監管。
對于萬寧祿馬農聯橡膠加工廠仍用27年前的環評手續情況,該名負責人表示,一旦該廠技術革新、產量規模等變更,原環評手續就無效了,都要重新做環評。同時,這名負責人稱,即使做了環評手續,在某段時間,如果這家共產生產規模產量變大,排放污染量超標,與環評生產中不匹配,就得重新去審報,重新做環評。
“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施行后,給環保部門的執法權限更大了,對于污染過重的企業,可以按日計罰,嚴重者可被依法關停。”上述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