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延期披露股改方案并繼續停牌的公告
201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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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人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人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因籌劃股權分置改革事宜(以下簡稱"股改"),經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4月5日起停牌并披露了《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籌劃股權分置改革事項的停牌公告》(公告編號:臨2016-007)。公司于7月16日披露了《關于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回復公告》(公告編號:臨2016-015);于8月6日披露了《股權分置改革進展公告》(公告編號:臨2016-016);于8月11日披露了《關于非流通股股東可能取消股權分置改革動議的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編號:臨2016-017)。
自本公司停牌以來,公司與相關各方圍繞股權分置改革的方案進行了持續深入的溝通、論證和磋商,聘請了保薦機構等中介機構開展相關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果。因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原先設計的股改結合資產注入的解決思路在溝通過程中存在著較大的復雜性和論證困難,經公司及相關各方溝通并協商后確定需要調整設計思路,調整后的方案不再涉及資產注入,僅包含股權分置改革事項。公司擬繼續推進股權分置改革事宜,鑒于股改方案的相關細節仍有待進一步完善,公司將協同各方加快工作進度,但預計無法在8月20日前召開董事會并披露具體方案內容。
為保證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維護投資者利益,公司股票擬繼續停牌。公司、控股股東佳通輪胎(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承諾將在9月5日前召開董事會審議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相關方案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信息披露,在履行完畢相關程序后及時申請復牌。如在停牌期間,公司與相關各方對調整后的股改方案仍無法達成一致,公司仍存在可能取消股權分置改革動議的風險。屆時,公司、控股股東佳通輪胎(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將終止籌劃本次股改事項并承諾在9月5日前申請復牌。
公司感謝廣大投資者長期以來對股改工作的理解、關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0日
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因籌劃股權分置改革事宜(以下簡稱"股改"),經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4月5日起停牌并披露了《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籌劃股權分置改革事項的停牌公告》(公告編號:臨2016-007)。公司于7月16日披露了《關于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回復公告》(公告編號:臨2016-015);于8月6日披露了《股權分置改革進展公告》(公告編號:臨2016-016);于8月11日披露了《關于非流通股股東可能取消股權分置改革動議的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編號:臨2016-017)。
自本公司停牌以來,公司與相關各方圍繞股權分置改革的方案進行了持續深入的溝通、論證和磋商,聘請了保薦機構等中介機構開展相關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果。因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原先設計的股改結合資產注入的解決思路在溝通過程中存在著較大的復雜性和論證困難,經公司及相關各方溝通并協商后確定需要調整設計思路,調整后的方案不再涉及資產注入,僅包含股權分置改革事項。公司擬繼續推進股權分置改革事宜,鑒于股改方案的相關細節仍有待進一步完善,公司將協同各方加快工作進度,但預計無法在8月20日前召開董事會并披露具體方案內容。
為保證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維護投資者利益,公司股票擬繼續停牌。公司、控股股東佳通輪胎(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承諾將在9月5日前召開董事會審議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相關方案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信息披露,在履行完畢相關程序后及時申請復牌。如在停牌期間,公司與相關各方對調整后的股改方案仍無法達成一致,公司仍存在可能取消股權分置改革動議的風險。屆時,公司、控股股東佳通輪胎(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將終止籌劃本次股改事項并承諾在9月5日前申請復牌。
公司感謝廣大投資者長期以來對股改工作的理解、關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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