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輪胎企業總投資125億,印尼建廠應對進口條例
201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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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印尼即將出臺新進口條例,從2017年1月1日起生效,制定必須進行注冊登記、申請批準、在輸出地及目標地檢驗商品,并且增加大量文件。該進口條例將嚴重影響其他國家向印尼進口輪胎。
12月25日訊:印尼即將出臺新進口條例,從2017年1月1日起生效,制定必須進行注冊登記、申請批準、在輸出地及目標地檢驗商品,并且增加大量文件。該進口條例將嚴重影響其他國家向印尼進口輪胎。但是最近來自印尼的最新消息,雖然政府出臺限制進口政策,反而刺激眾多外商在印尼投資,其中多家輪胎企業將在印尼投資建廠。
目前已經有明確建廠消息的有五家輪胎企業,包括印度的阿波羅,臺灣正新以及中國風神,據悉三家公司將投資約15億美元。另外還有印度的Madras Rubber Factory(MRF)公司和臺灣的建大輪胎(Kenda Tires)公司計劃投資3億美元。
對此,印尼輪胎業協會(APBI)總主席阿茲斯.巴內(Aziz Pane)表示:限制進口政策有效推動外資商在我國建廠,這可從外資輪胎企業在我國興建輪胎廠看出。“政府決定限制輪胎進口,刺激外資企業在我國投資,此前,有數家外國輪胎企業本不愿在我國興建輪胎廠,因看到我政府頒布限制輪胎進口條例,如今計劃在我國投資。”
同時他認為:有關輪胎進口的2016年第77號貿易部長條例頒發后,將使得印尼國內市場變得安全和有秩序,該條例內容闡明,受管制的進口輪胎,即外胎、內胎和安裝于輪輞的輪胎。總的來說,輪胎進口限制,其中有38項分類價目(Pos Tarif)十位數統一系統編號(HS),也強調僅能由部長批準,持著生產進口商準證編號(API-P)的企業進口或者是公共進口商準證編號(API-U)持有者。
阿茲斯補充說,嚴控輪胎進口,也能防范未符合印尼國家標準(SNI)非法進口的輪胎滲透市場,最近幾年,輪胎非法進口率非常高,主要來自中國和印度,我國成為該兩個國家輪胎生產商的市場目標,應在歐洲和美國的需求劇降的緣故。
今年,印尼輪胎進口提高40%,以致國內輪胎工業難以提高產量,其中非法進口的輪胎約為200萬套。“實際上,國產輪胎已遵從政府定下的標準生產,但未達到印尼國家標準的非法輪胎產品卻能自由進口。”阿茲斯表示。
阿茲斯有信心,往后,更多的投資商將來投資,尤其是國內的輪胎銷售前景更明朗,受仍持續推動直至我國東區的基礎設施建設支撐,新輪胎工業也將吸收82%國產天然橡膠,目前,國內輪胎工業已能吸收25萬8000噸天然橡膠或者是全國所產橡膠的44%。
他進一步解釋說,計劃在我國投資建廠的5家企業,也對前景明朗的市場感到興趣,預測無論是國內市場或者是出口持續受到機動車銷售提高的推動而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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