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明輪胎無力還債遭多方起訴
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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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16年12月28日,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由于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將武漢市明大輪胎貿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最終判定武漢明大支付合同借款和相關費用,但是武漢明大無法履行還款義務于2016年12月被當地法院受理執行
2016年12月28日,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由于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將武漢市明大輪胎貿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最終判定武漢明大支付合同借款和相關費用,但是武漢明大無法履行還款義務于2016年12月被當地法院受理執行,要求被執行人武漢明大輪胎貿易公司履行以下義務:1、償還欠款本金600萬元;2、支付利息及罰息;3、支付申請執行人墊付的訴訟費59000元。另要求被執行人承擔本案執行費用。
不過來自當地的法院執行中查明,武漢明大公司名下財產均不能及時變現執行,結果只能終結執行程序。待具備執行條件后立即恢復執行。據了解武漢市明大輪胎貿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坐落于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沌口街四五路28號,公司通過10年的艱辛努力,到2008年公司不斷的發展壯大,現今 營銷網絡已遍及湖北省各縣區、鄉鎮。該公司稱:為給湖北武漢鋼材市場提供更優質的服務,2007年已成功在市內設3家形象店(分別在青山20號門、漢陽兵工 廠、堤角),同時2008年公司相繼在宜昌、襄樊設立分公司。公司發展數十年來,秉承團結創新、誠信專業的服務宗旨為廣大客戶和朋友提供優良的服務,贏得了一致的好評,在今后的路途中,我們明大公司將一如既往,力爭在3年內進入湖北輪胎行業前叁強,為明大的明天在創輝煌。
另有消息顯示:湖北瑞恒典當有限公司,天誠信用擔保公司,錦湖(中國)輪胎公司等都曾經對該漢市明大輪胎貿易有限公司發起過訴訟,都是因為經濟合同往來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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