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依據新環保法查辦10家違規企業
近日,山東省青島市環保局黃島分局對第一批專項整治的44家橡膠違規企業進行了回訪。
該分局聯合公安、供電部分和辦事處,對校園和居住區等靈敏點鄰近的10家違法企業進行強制斷電,對首要設備進行查封。環保黃島分局將力求在本年9月份,從根本上處理異味擾民問題。
從環保黃島分局了解到,本年以來,該分局聯合隱珠、張家樓、鐵山等街道辦事處,對小橡膠企業進行了解查詢,并多次安排聯合法律,嚴查企業環境違法行為。
環保黃島分局相關責人介紹說,第一批塑膠制品企業專項整治舉動目標首要分布在隱珠和張家樓街道辦事處,他們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未自行關停的44家橡膠輪胎企業,從前下達了責令停產并處分款的行政處分決定書,還依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則,下達了責令停止排污決定書。
可是,仍是接到不少大眾反映一些違法企業在夜間進行作業,此次回訪也將對這些違法企業進行拉閘斷電并對首要設備進行查封。下一步,該分局將持續聯合辦事處、供電等部分,分批次對其他小橡膠企業進行斷電,實在處理大眾關懷的大氣污染問題。
目前,第二批已立案查詢企業60家。對現有硅膠混煉膠企業,環保黃島分局將區別對待,對間隔居民、校園近,影響正常生活的企業一概撤銷;對規劃小、產能低、污染重,無法改造提高的企業一概撤銷;對雖在靈敏區鄰近,但規劃較大,經過改造可以到達環保要求的,實行異地搬遷,從頭處理環保批閱手續;對遠離靈敏區經過提高改造可以到達環保要求的,進行處分后,從頭處理環保批閱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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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賦予環保部分查封、扣押權力
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施行。由于按日接連處分、造假機構承當法律責任等創新性條款,新《環保法》被稱為"史上最嚴"。
依據《環保法》、《行政強制法》等規則擬定的《施行環境保護查封、扣押暫行辦法》,賦予了環保部分查封、扣押的權力。
其規則,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分就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形成或可能形成嚴重污染的行為,可依法對形成污染物排放的設備、設備予以查封、扣押等暫時性操控的行政強制措施,而在這之前,則需求法院強制執行才干查封,這很可能拖一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