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2017年橡膠進口關稅調整計劃出臺
依據(jù)12月15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fā)布的我國2017年關稅施行計劃,對原產于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菲律賓、越南、緬甸、老撾和柬埔寨的部分稅目產品持續(xù)施行中國-東盟自在貿易協(xié)議稅率,我國由上述國家進口的天然橡膠、復合橡膠及合成橡膠的進口關稅2017年將會相應調整。
其間觸及天然橡膠進口關稅調整的內容如下:
巴拉塔膠、古塔波膠、銀膠菊膠、糖膠樹膠及類似的天然樹膠(稅則號40013000)歸于正常一軌產品,現(xiàn)在東盟協(xié)議稅率為12%,2017年對各個東盟國家進行不同起伏降稅。其間,與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柬埔寨、老撾、緬甸協(xié)議稅率由12%降至5%,越南由12%降至8%。
天然膠乳(稅則號40011000)、天然橡膠煙膠片(稅則號40012100)、技能分類天然橡膠(TSNR)(稅則號40012200)及其他初級形狀的天然橡膠(稅則號40012900)均歸于靈敏產品,2017年關稅不做調整,即對由東盟各國進口的天然膠乳、煙膠片、技能分類天然橡膠(TSNR)及其他初級形狀的天然橡膠持續(xù)履行挑選稅率,其間對乳膠按10%或720元/噸從低征收,對煙膠片、技能分類塑膠制品按20%或2600元/噸從低征收;對其他初級形狀的天然橡膠按20%稅率征收。
觸及復合橡膠進口關稅調整的內容如下:
復合橡膠(稅則號40051000、40052000、40059100、40059900)歸于正常一軌產品,現(xiàn)在與東盟協(xié)議稅率為5%,2017年對由各東盟國家進口的復合橡膠進行不同起伏降稅。其間,2017年與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柬埔寨、老撾、緬甸的協(xié)議稅率由5%降至0%,即由上述國家進口的復合橡膠關稅降為零,由越南進口的復合橡膠稅率維持在5%。
觸及合成橡膠進口關稅調整的內容如下:
除丁苯橡膠項下的其他初級形狀的羧基丁苯橡膠(稅則號40021919)隸歸于靈敏產品外,其他多數(shù)合成橡膠均歸于正常一軌產品的領域。因而2017年對稅則號40021919的丁苯橡膠將持續(xù)對東盟各國履行7.5%的正常最惠國稅率。而關于其他合成橡膠,將按照協(xié)議進程對東盟老成員國以及新成員國進行不同起伏的調整,對東盟老成員國2017年降為零,對新成員國緬甸和越南將降至5%。
上述稅率調整履行后,我國天然橡膠商場結構將遭到較大影響,國內用戶為了降低成本,將會挑選經過各種局勢進口復合膠,而原有煙膠片和技能分類膠的進口比例將會削減,同時對國內天然橡膠出產及加工企業(yè)增加了必定壓力。但上述方針的調整對乳膠商場影響較為有限。關于合成橡膠商場結構短期影響不大。由于上述東盟國家基本上歸于合成橡膠進口國,只要泰國、印度尼西亞有部分丁苯硅膠混煉膠出口。僅有值得重視的是,朗盛公司在新加坡建造的丁基橡膠出產設備投產后會對國內丁基橡膠商場發(fā)生必定的影響。但與東盟各國之間關稅的調整也將會大大有利于我國未來對東盟的合成橡膠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