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胎企業被執行案列入典型案例
20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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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月4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加強產權司法保護保障民營企業發展白皮書》。
1月4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加強產權司法保護保障民營企業發展白皮書》。
該白皮書列舉了十大典型案例,遼寧省某輪胎公司被執行案入選其中。
這家輪胎企業拖欠貨款600余萬元,被南潯一家科技公司申請強制執行。
南潯法院在執行程序中,啟動快速執行通道。
相關執行干警遠赴遼寧調查發現,這家輪胎公司尚在正常經營中,但其名下部分廠房和土地使用權被保全,無法正常貸款。
考慮到該公司的實際情況,南潯法院立即組織協商。
1天后,兩家企業達成和解:南潯科技公司申請解除查封,輪胎公司按約定于3天內付清剩余款項。
據介紹,此案中,南潯法院等于為民營企業打造了一條“綠色通道”。
他們通過快立、快審、快執的工作方式,在保障債權人權益的同時,又幫助債務人緩解了資金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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