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零毀林法案年底即將強制執行,中國橡膠企業如何應對?
歐盟認為,歐盟是毀林和森林退化相關商品的主要消費區域,而毀林和森林退化是氣侯變化的主要驅動因素。希望通過此法案的實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歐盟對全球森林砍伐和森林退化的影響。EUDR將產品范圍從林產品擴展到了農產品,涉及農業、食品和制造等各個行業,與橡膠有關的產品有天然橡膠及其相關衍生產品汽車輪胎、橡膠鞋等
自2013年以來,將木材和木材制品投放到或進口到歐盟市場的企業都要遵守《歐盟木材管理法案》(EUTR),該法規旨在防止非法采伐的木材進入歐盟市場。
為了在全球范圍內限制農業活動擴張造成的毀林和森林退化,歐盟在2023年通過了EUDR。EUDR旨在解決由農業擴張導致的森林砍伐和森林退化問題,它要求經營者必須對規定的產品進行盡職調查,以確保投放到歐盟市場的產品不毀林并符合相關國家立法(從人權到環境影響)。EUDR要求選定的商品必須合法來源,必須來自2020年12月31日之后未被砍伐的土地,在向歐盟市場投放產品或從歐盟市場出口產品之前,公司必須盡可能降低非法和砍伐森林的風險,否則將面臨罰款、沒收產品和收入等一系列懲罰措施。EUDR已于2023年6月29日正式生效,并將于2024年12月30日強制執行,微型和小型企業會放寬至2025年6月30日。
氣候債券倡議組織(CBI)認為,歐盟此舉擴大了EUTR現有的盡職調查程序,涵蓋了更多商品如可可和巧克力、咖啡、大豆、棕櫚油、牛和牛肉、木材和橡膠。此外,它還引入了若干改進措施,包括盡職調查聲明(第4條)、追蹤商品原產地的地理信息要求(第9條)、加強海關合作(第14和24條)、最低檢查標準(第14條)和國家基準(第25和26條)。如果任何商品與森林砍伐有關,即使根據當地法律是合法的,EUDR也會將其視為高風險產品。
主產國對EUDR的態度有分歧
全球天然橡膠生產集中在東南亞地區,該地區產量占全球總產量的85%以上。2023年,全球天然橡膠產量排名前五的國家為泰國、印度尼西亞、越南、科特迪瓦、中國,產量分別占全球總產量的33.46%、21.86%、8.62%、8.37%、5.95%。目前針對EUDR法案,各天然橡膠主產國的態度不一,其中泰國和科特迪瓦積極配合,而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則相對消極,仍處在與歐盟協商的過程中。
泰國方面,目前泰國橡膠局已經為約147萬名注冊的膠農收集并連接了信息,包括個人信息、橡膠園面積和位置、橡膠品種和產量等。此外,泰國橡膠局利用林木廳的信息和世界資源研究所發布的全球森林監察系統,幫助檢測占用森林保護區的橡膠種植園的坐標,以遵守EUDR的要求。科特迪瓦繼續實施和推廣可持續的橡膠種植實踐,加強與國際組織的合作,以提高生產標準和市場準入標準,計劃到2024年年底全面符合歐盟法律要求。印度尼西亞方面,320萬公頃天然橡膠種植面積中,只有1萬公頃已經擁有種植園種植許可證(STDB)。
90%的天然橡膠由小農戶生產,這使得追溯和合規認證變得更加困難,阻礙其向歐盟國家的出口。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和歐盟已同意就 EUDR成立特設聯合工作組(JTF),聯合聲明稱他們同意尋求辦法以保障種植園作物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共同利益,JTF將于2024年年底前完成工作,經雙方同意可延長其任期,這或許也意味著EUDR在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的施行將被進一步延緩。
1. 對橡膠工業的影響
“歐盟零毀林法案”在可持續、可追溯領域的認證要求,無疑對天然橡膠行業有很大影響,尤其是對輪胎制造商和天然橡膠生產商。
這意味著輪胎制造商可能會開始要求天然橡膠生產商追蹤原材料來源。原材料供應鏈成本將會增加,同時加工商、制造商、運營商的原料獲取成本及運營成本也會相應增加。
EUDR要求公司證明其供應鏈不會導致森林的破壞或退化,在歐盟市場上銷售和出口無森林砍伐且按照生產國相關法律生產的產品。這一舉措,影響范圍涵蓋中國出口到歐盟的輪胎,提高了進入歐盟市場的門檻,也意味著中國和其他地區的一些輪胎制造商可能會在不久的將來對此進行關注。
2. 中國企業的應對方案
2.雖然目前只有歐盟推出法案,但是未來原材料可追溯、可持續的認證將會成為國際橡膠工業的發展趨勢,各國、各地區的認證法案預計將提上日程。我國企業是被動接受新規推出帶來的“沖擊”,從而失去該區域的市場份額,還是積極準備,接受認證,掌控原材料供應的主動局面,需要盡快作出選擇。畢竟在2024年12月29日前,只有短短十幾個月的過渡準備時間。
基于上述情況,中國企業的應對方案建議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終端用戶分為兩種:直接進口天然橡膠原材料的歐盟本土輪胎廠家;出口至歐盟市場的中國輪胎廠商。
中國企業需要了解這些終端客戶,能否接受由于標準認證帶來的溢價原材料的采購,盡管現階段無法明確該認證的費用導致原材料最終的漲價幅度。如果歐盟市場既要求原材料符合法案標準,又不肯高溢價購買,可能造成上游生產者零和博弈,不利于產業發展。
(2)與符合“歐盟零毀林法案”的標準機構(如FSC,森林管理委員會)和認證機構(如 PBN)進行接洽和對接,了解相關準則和認證的可行性及相關認證費用。
(3)梳理出對終端供貨的天然橡膠,有多少來自于自有種植林,有多少來自于外部采購。這些原料所對應的種植林和生產者,是否能夠完成可追溯性要求。在能夠達標的這些原料供應鏈條中,有多少產品和環節需要認證。
(4)天然橡膠加工廠的認證要考慮能否在加工、生產、倉儲、物流、財務結算中實現認證與非認證的物料區隔。